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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各单位会员: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1〕173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现将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代表性和针对性,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项目名额

本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额共计10名。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2)中国煤炭学会会员;

(3)年龄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女性青年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4)从事煤炭行业领域的工程与技术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矿智能化、生态治理与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基础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

(5)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6)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7)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

(8)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四、推荐渠道和申报要求

(1)学会分支机构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3)理事单位、单位会员每个单位可推荐2名;

(4)学会常务理事或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省级煤炭学会秘书长级以上专家每3人可推荐1名(每位专家仅限推荐1人);

(5)2019-2021年获得全国创新争先奖、全国杰出工程师奖等获奖团队作为特殊推荐渠道,每个团队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参与遴选;

(6)每位申报人至少需要有3位专家推荐并担任其托举导师,专家需具备正高级职称;

(7)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填报项目申请表(附件1);通过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除提交推荐单位意见(附件2)之外,还需提交3名托举导师的专家推荐意见(附件3);通过专家推荐的候选人仅需提交专家推荐意见。

五、评审方式

中国煤炭学会组织材料初审、专家盲评、现场答辩与专家委员会评审。

六、材料报送

(1)请申报人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附件1、2(如有)、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中国煤炭学会。

(2)申报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与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同装订单独成册提交。

(3)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提交至邮箱,邮件标题以“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推荐渠道+姓名”命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  尧  王  蕾

联系电话:010-84263451、010-84264419

18811778693(限工作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

电子邮箱:gy@chinacs.org.cn

 

                              中国煤炭学会

                            2021年12月31日